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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辛县“四步走”推动年度目标综合考核工作

发布日期:2018-01-15 16:11   作者:刘斌    来源:县政府办公室    阅读: 次   字体:[] [] []   保护视力色:

 

利辛县采取“定目标、强督查、严考核、重奖惩” “四步走”有效举措,切实抓好2017年度工作目标综合考核工作,在全县形成了比、学、赶、帮、超的良好局面。

——提升标杆定目标。制定2017年度工作目标综合考核办法,把强基固本工程、脱贫攻坚工程、耕地保护工程、招商引资工程、美丽乡村工程和“平安利辛”建设工程等13项重点工作,作为对乡镇考核的主要内容;把岗位责任目标、县委常委会工作要点88项工作任务、县政府工作报告分解的118项任务完成情况以及机关效能建设、招商引资工作作为对县直单位重点考核的内容。

——狠抓落实强督查。强化“过程”控制。加大督查力度,坚持全面督查、定期督查和现场督查相结合,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,对进展快、效果好的单位,予以表扬通报;对工作推诿扯皮、组织落实不力、失职渎职造成工作失误,导致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和个人,视情节予以诫免谈话、通报批评、限期整改、责令引咎辞职等党纪政纪处分。

——客观公正严考核。成立全县综合考核领导小组,从县委办公室、县政府办公室、县委组织部及业务主管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专业考核组,于18日至24日,对全县23个乡镇和县直单位开展全覆盖的2017年度工作目标综合考核。县纪委抽调人员全程监督,现场打分,考核组成员和被考核单位负责人签字认可,确保考核工作公平公正。

——导向明确重奖惩。县委、县政府召开全县三级干部大会,根据完成目标任务的实绩,进行一次综合通报表彰。综合表彰先进乡镇9个和县直单位30个,分别设一、二、三等奖。同时,设立进步奖、综合考核先进个人、红旗村党组织、优秀村党组织书记(村委会主任)、精准扶贫工作先进个人等奖项。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。对综合评比先进乡镇和县直单位,根据年度考核等次兑现年度效能奖;对落后的乡镇和县直单位,给予通报批评。对于连续两年综合考核位居最后一位的乡镇,其主要负责人予以免职。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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